转承继的前提是什么?转承继的前提包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殒命后遗产宰割前殒命;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转承继,是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接收遗产前殒命,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接下来就由深圳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转承继的前提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殒命后遗产宰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损失继承权,也未废弃继承权。在具有转承继的前提,合同转承继时,转继承人承继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承继中,转继承人应承继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承继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与代位继承区别
1、代位承继只发生在法定承继当中,而转承继既可以发生在法定承继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2、代位承继产生的时候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殒命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3、代位承继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承继中的被转承继之人可所以被殒命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4、代位承继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嫡系长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承继中的继承人可所以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问题与意见
1、承继开端后,继承人没有暗示废弃承继,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2、承继开端后,受遗赠人暗示接收遗赠,并于遗产宰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四、相关案例
1、程某的公公婆婆单独有一套住房,而且始终未与其他子女配合生存,起初,程某的公公因突发脑出血作古,而婆婆也因为悲哀适度在三个月后离开了人间。两位白叟的接踵过世给程某的丈夫梁某袭击很大,梁某始终责怪自己还没有好好孝敬父母,他们就已经过世,这样的事实让程某的丈夫一直接受不了,整日昏昏沉沉,家人怎么劝说也不管用。更可怜的是,在白叟的凶事方才处置终了那一天,梁某遭受不测交通变乱致使身亡。程某的公公婆婆临终前留有一份遗言,指定程某的丈夫梁某承继他们的一套房产,然则梁某还没有继承这一遗产就又意外身亡,梁某和程某又没有子女,程某为此专程询问专业律师: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2、律师在细致懂得情形后奉告程某:依据我国《民法公例》和《继承法》的相干划定,程某的情形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所谓转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没有接受遗产就死亡了,因此他的应继承份额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像本案中程某的丈夫梁某为被转继承人,程某为转继承人,转承继与代位承继虽然有类似的处所,然则因为被继承人的殒命时候、承继的依据、承继的局限和主体都分歧,承继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
所以程某的丈夫梁某生前没有放弃遗嘱继承,程某作为他的合法妻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接替丈夫梁某接受其父母遗嘱应得的遗产。《继承法》第五十二条划定“承继开端后,继承人没有暗示废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宰割前殒命,其承继遗产的权力转移给他的正当继承人”和《继承法》第五十三条划定“承继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以上就是深圳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转承继的前提是什么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深圳遗产继承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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