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母亲患有白血病,高中学习的女儿想向父亲求助,但失败了,并向法院起诉。现代快报记者昨日从常州金坛区法院获悉,该案最近调解结案。下面深圳离婚律师为你分析这个案例。
12年前,当小月(笔名)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父亲王先生和母亲徐女士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离婚时,他们同意小月和母亲住在一起,小月的所有抚养费由母亲独自承担。
离婚后,性格坚强的徐女士独自与小月生活在一起。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直由母亲独自承担。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虽然生活很艰难,但由于小月的理智和独立,徐女士觉得无论多么努力都是值得的,并期待着女儿长大。
谁知道有意想不到的情况,2016年徐女士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意外发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加上小月刚进入高中,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突然增加了很多,母亲独自抚养小月很困难,不想帮助前夫徐女士不得不让女儿去找王先生。由于沟通不力,2016年8月,小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王先生承担未来所有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法官接管案件后,在详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与小月的父母进行了多次谈判,认为案件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是小月未来生活的最佳安排。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王先生不愿意承担责任,但十多年来与女儿接触较少,父女之间缺乏亲情,王先生认为女儿有困难可以找到自己,只是不指望女儿向法院抱怨,让被告脸没有脸面,所以心有点尴尬。
在了解了王先生的心理后,法官开出了正确的药物,创造了一个让王先生和小月独自相处的机会,父女之间的差距慢慢融化。王先生同意接管接力棒,同意从调解当天到小月独立生活每月支付500元,并承担未来同期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抚养女儿,并表示今后与女儿交谈,弥补女儿成长过程中缺乏父爱。
鉴于此案,法官表示,血浓于水。虽然父母离婚了,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永远不会改变,父母仍然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当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孩子时,另一方应承担抚养孩子的法律义务,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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