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对于我国法律环境责任是如何进行规定的?不仅加害人要承担相关法律保护责任,社会管理机构不作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于负有反家庭网络暴力职责的国家发展工作研究人员不履行职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天就由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家暴
家庭社会成员企业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发展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可以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消费者行为均属家庭网络暴力。
打击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妇联等社会组织不仅要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提高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在工作过程中,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济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家庭暴力的,还应当及时向警方报告。
二、《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加害人责任
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法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令的责任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谴责,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3、社会机构的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4、负有反家庭网络暴力职责的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的责任
负责反家庭暴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殴打、捆绑、致残、限制人身自由、不断虐待和恐吓等形式进行的身心侵犯。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事。 打击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机构对不作为负有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圳专业婚姻律师。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来讲讲用婚后房 |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夫妻共 |
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 | 夫妻分居一方单独抚养子女另一方 |
法律课堂: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 | 婚姻家庭纠纷如何应对?深圳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