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其中一方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你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配偶一方购买的保险是否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收入,应当计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婚前按照个人无形财产的利润购买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即使被保险人是对方,也不应计入共同财产。
二、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进行购买社会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
(1)离婚纠纷保险主要为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主要是机车保险。财产保险和机车保险一般每年投保一次。离婚中最有争议的问题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寿命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的保险。个人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是短期的,金额相对较小。人寿保险也有储蓄和管理金钱的功能。
(2)当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时,离婚如何分割?人寿保险金可以划分为共同财产吗?保险费由夫妻共同缴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保险费是个人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属于自己个人信息财产,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
(3)缴纳的保险费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为:
A.分割后的现金在退保时有缺陷,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保险时间较短的人来说,现金退保可能不会支付超过保险费,这对于配偶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如果配偶一方愿意保留他或她的人寿保险,使用第二种选择。
B.根据变更投保人和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的规定,投保人必须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由于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相互投保。双方都可以去找投保人,把保单转给被保险夫妻。转让后,被保险人将寿险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对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夫妻中的同一人,双方无需在保险公司更换投保人,但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补足其现金价值的50%或在其他财产分割中取回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50%的财务。
如果一个家庭中存在一些隐形财产,夫妻离婚时,对隐形财产进行分割问题产生的争议可以最大。隐形财产背后存在着金钱社会利益。如果隐形财产分割效果不好,会引来很多学生不必要的争端。
很多人都会有购买保险、保险金的习惯,是投保人依法要支付的费用,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在婚姻问题中,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用于支付保险费,那么离婚后,保险分割属于共同分割,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已经存在或个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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