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对于房产纠纷层出不穷,对沉浸在爱情欢跃中的小两口来讲,婚前懂得新婚姻法是非常有需要的,接下来深圳离婚房产律师就和大家一起来看四条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解读,千万别错过!
一、只需没做公证,就算给了许诺,一方也没办法领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法律说明三》第六条婚前或许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换挂号以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要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许诺是没有效力的(2015年7月上海新规,赠与无需公道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但请求两边同时加入办理)。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最佳办理公证,避免许诺后反悔。
二、怙恃给买的屋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法律说明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怙恃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划定,视为只对本人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小我私家财产。
由两边怙恃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两边根据各自怙恃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还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怙恃买的房从配合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三、谁首付,离婚后屋子归谁
《婚姻法法律说明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生意合同,以小我私家财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划定不克不及杀青和谈的,人民法院能够讯断该不动产归产权挂号一方,还没有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明确婚前以一方小我私家名义购置,婚后共用的屋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四、一方把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配合屋宇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法律说明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批准发售夫妻配合共有的屋宇,第三人好心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私自惩罚配合共有的屋宇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读:如果一方偷偷把屋子卖了,曩昔另一方能够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讲解的上述内容皆较细致,能有效地避免日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一些其他国家关于我国婚姻法律规定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解析:离婚时按 | 深圳离婚后房子怎么处理?——律 |
婚前首付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 |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解析:离婚后一 |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解析离婚时涉及 | 如何处理离婚时双方均同意不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