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子女。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视权;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关于离婚后父母有权探望子女的问题,深圳专业离婚律师为你解答。
一、父母离婚后是否有权探望子女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访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原因消失后,恢复探望权。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
二.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1.拒绝执行有关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
2.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相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由于探视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将严重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3.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访权裁定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访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强制执行子女的个人探访。
4.此外,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了,他们是否有独立思考和理解的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子女不同意的,不得强制执行探视权。
5.因此,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可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看出,父母中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探望,另一方不得阻挠。然而,由于探访涉及个人关系,因此不能强制执行儿童,以保护儿童的身心状况。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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