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在吉林省长春市,为了提高孩子的成绩,孙为孩子找到了一位女导师。看着29岁的王,孙有点担心。毕竟,她听过一些谣言。
后来,孙说服自己,王不是培训机构的员工。她是一所学校的老师。她有合法的职业,友好而严肃。她看起来不像一个混乱的人。
谁曾想到,突然有一天,孩子告诉孙,父亲和老师的关系有点对劲。他们经常偷偷地在一起,非常亲密,好像恋爱了。
孙当时很慌乱。她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但孙毕竟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让自己冷静下来,开始收集丈夫婚内出轨的证据。
不检查也没关系,一检查就吓了一跳。他们保持了四年的不正当关系,经常在家里和酒店发生关系,非常大胆。
收集证据后,孙开始破局。
当丈夫再次与王某到酒店私会时,孙某等在楼下,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来到床上抓奸。
随后,孙向王的学校和教育局投诉,并公布了王破坏家庭、与丈夫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使王无法在学校立足。
经调查,学校确认属实后,对王某进行了记过处分,王某当年的考核结果不合格。
随后,孙某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起诉法院,要求法院判处离婚。
深圳打离婚官司律师点评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没有客观标准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只能做出主观判断。然而,本文列出了五种情况,这些情况确实破裂了。
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孙的丈夫虽然欺骗了王,两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但并不属于与他人同居。
同居的法律认定非常严格,需要长期稳定的生活,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公开生活。这里的长期一般指3个月以上。 深圳打离婚官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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