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可能不太了解,在实践中,如果离婚案件证据不足或不符合条件,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诉标准。如果你满意,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也可能被法院驳回,那么什么情况会被驳回,深圳诉讼离婚律师为您回答。
一、起诉离婚会被驳回什么情况
法院将在下列情况下驳回离婚诉讼:
1.夫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3.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但由于法律和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废除;
4.其他情况应当被驳回。
二、什么情况不符合离婚条件
在实践中,如果本身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可以在收到案件后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但是,受理案件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只能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调解无效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三、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包括: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家庭暴力、欺骗、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根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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