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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深圳专业婚姻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彩礼返还、家暴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夺、军婚离婚等疑难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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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告诉你答案

时间:2022-12-07 09:24 点击: 关键词: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离婚协议
  对于怀孕期间协议离婚生效吗,相信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你知道在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吗?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赶紧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一、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女性在怀疑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需要逐案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34条,"男子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怀孕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子的离婚请求的,不属于这种情况。"根据这项规定,如果妇女和男子在怀疑期间提出离婚,签署离婚协议通常是无效的,如果妇女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男子提出的请求可以受理,则允许离婚,并且双方在怀孕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所关心的问题。这种事经常发生。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经签署并批准离婚协议。但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提出新的请求。此时,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一方执行离婚协议的条款,或者法院在起诉时有义务就离婚协议的条款作出裁决?在我们看来,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维持关系为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 关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不能受书面合同的约束,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反复变更,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即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是,如果只有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共同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悔改,则法律不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赋予法院强制承认权。   其次,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关系和意见与人身关系的表达密切相关。由于离婚协议无效,财产、子女的协议自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中当事人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和特定的心理状态而做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离婚协议签订,协议的内容往往成为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不起作用。   不过,婚姻家庭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社会身份之间关系管理在内,由此可能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发展具有企业自身的特点。所以我们处理技术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经济适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这一思想理论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学生具体工作规定。例如,对属于中国人民对于法院认为应当积极支持当事人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达到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一个基于我国这种情况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没有完全排斥学习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教师必须建立严格控制限制。个案中如果他们确实属于公司应该选择适用研究这些政策规定的,可以提供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数据处理。根据市场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已经能够充分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使用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二、离婚财产协议可附条件吗   离婚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一般理论,民事法律行为受附条件原则和不附条件例外的约束,离婚行为应归类为不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不允许离婚行为附加条件的第一个原因是,就其性质而言,离婚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必须具有直接和决定性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在其效果极不确定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婚姻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或者被确定为存在,或者被确定为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附加一个条款,以便他们婚姻的有效性的终止取决于不确定条件的出现。如果附加条件发生,婚姻将被终止,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被解除; 如果附加条件没有发生,现有的婚姻继续有效。这些附加条件使得不可能在夫妻之间建立本应建立的法律关系。这不仅违反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夫妻双方的地位不稳定。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协议附加条件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身份关系中发生的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任何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解除收养关系等。一旦附加条件构成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那么在协议离婚中是绝对不允许附加条件的。婚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与离婚法律行为的内容相矛盾的,协议离婚无效。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不允许另一方再婚,一方再婚的,离婚效力终止。这种约定既有签发的内容,又使双方的法律关系飘忽不定,违背了身份关系的唯一性和确定性,因此无效。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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