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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来讲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如何认定归属

时间:2023-04-27 09:35 点击: 关键词: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房产证纠纷

  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比较常见。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归属问题就变得复杂了起来。本文深圳离婚房产律师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在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来讲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如何认定归属

  一、深圳的相关法律规定

  深圳的婚姻法和物权法中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做了规定。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而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共同所有”的概念。共同所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有权利的情形。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按照各自持分的比例分割。

  二、房屋归属的认定标准

  在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房屋的归属问题应当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认定:

  1.是否存在共同意图

  在判定房屋的归属问题时,是否存在共同意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存在共同意图,即双方都希望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房屋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来讲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如何认定归属

  例如,小明和小芳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然而,小明和小芳在购买房屋时曾经一起商量,表示希望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房屋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支付方式

  在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共同出资,支付方式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如果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出资,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小明和小芳在购买房屋时,小明支付了30万元,小芳支付了20万元,但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房屋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关系状况

  在判定房屋归属问题时,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如果夫妻关系稳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感情,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房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小明和小芳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虽然小芳没有直接出资,但小芳在婚姻关系中对小明提供了实际的支持和帮助,例如家务劳动和照顾家人等。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证据证明

  在房屋归属问题的诉讼中,夫妻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便获得法院的支持。这些证据可以是购房合同、房屋装修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收据等。

  例如,小明和小芳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在诉讼中,小芳可以提交购房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以证明房屋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认为这些证据足够充分,那么房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深圳的相关案例分析

  1.案例一

  小张和小李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小张的名字。后来,小张和小李离婚,小李要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和小李在购买房屋时存在共同意图,并且两人共同出资支付了房屋的购买款,因此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及其他取得的合法收入;(二)房屋、设备、家具和家用电器等生活家庭必需品;(三)其他需要共同财产的财物。”

  在该案例中,虽然房产证上只有小张的名字,但小李在婚姻关系中对小张提供了实际的支持和帮助,例如家务劳动和照顾家人等。而且小张和小李在购买房屋时存在共同意图,并且两人共同出资支付了房屋的购买款。因此,法院认为该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案例二

  小王和小杨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房产证上只有小王的名字。后来,小王和小杨离婚,小杨要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小王和小杨在购买房屋时共同出资,但小王全权负责购房和装修,并且小王在购房时也并未表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处分应当经过夫妻双方协商;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该案例中,虽然小王和小杨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但小王全权负责购房和装修,并且未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认为该房屋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来讲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如何认定归属

  综上所述,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上需要考虑夫妻间是否存在共同意图、实际贡献和财产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在深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夫妻关系中购房时,双方应当明确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方式,以免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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