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是一种常见的房产买卖模式。然而,当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或出现债务纠纷时,如何认定这种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深圳离婚房产律师就来为您讲讲有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法律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能够证明是其个人财产的除外。”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了房屋,但是房屋的购买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情况下,购房款项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并且贷款违约风险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房屋产权归属问题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深圳市法院在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案件中的裁判实践
在深圳市法院的裁判实践中,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案件比较常见。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案例:
1.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116执357号执行裁定书案例
该案中,原被执行人与其前夫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位于南山区的房屋。由于原被执行人在与前夫离婚后并未协商解除共同贷款责任,导致银行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执行人应当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因此,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用于清偿贷款。
2.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8)粤0504执207号
该案中,原被执行人与其丈夫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位于罗湖区的房屋。原被执行人在离婚后向法院申请分割该房屋,并认为自己应当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法院决定将该房屋的产权划分为原被执行人和其丈夫各一半。
以上案例均反映了深圳市法院在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案件中的裁判实践。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均认为,夫妻双方在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时应当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并且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产权归属问题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三、夫妻双方如何维护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
为了维护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夫妻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共同缴纳房屋贷款: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缴纳房屋贷款,并及时还款,以保障房屋产权的稳定和安全。
2.签订协议: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份明确共同财产和共同贷款购买房屋产权归属的协议,以避免出现产权争议。
3.登记备案:夫妻双方可以将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相关协议登记备案,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障。
4.维护好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应当尽力维护好夫妻关系,以避免因离婚等原因导致产权纠纷的发生。
以上措施可以帮助夫妻双方维护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其个人财产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动产和其他财产,应当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订立、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
以上法律条文均为维护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结论
综上所述,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是一种常见的购房方式。在共同贷款购买房屋时,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并且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产权归属问题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了维护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夫妻双方可以采取共同缴纳房屋贷款、签订协议、登记备案和维护好夫妻关系等措施。此外,相关法律条文也为维护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的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深圳离婚房产律师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规划财产和财务,及时维护好夫妻关系,避免因离婚等原因导致产权纠纷的发生。如有争议,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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