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近日,微博上的热搜#家庭主妇离婚,获得五万家务活报酬,北京一桩离婚赔偿案。全职太太王女士因为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活,因此要求离婚赔偿。审判庭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女方实际家务劳动、男方个人经济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在平分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判决男方赔偿女方5万元。
就是那五万元把网友吵醒了。有些人说,五万人是对家庭劳动最大的侮辱。家庭主妇想在离婚后重返工作岗位上遇到重重障碍,即使再就职,劳动报酬也不理想,男女之间的工资差距明显。赔偿五万元,真是天经地义,滑天下之大。
而另一些人则说,男子在外打拼同样艰难,夫妻财产均已平分,赔偿5万已是仁至义尽。对于双方观点,审判庭只能劝一句,希望女性在婚姻中协调好家庭责任和个人能力的提高,珍惜个人的工作机会。
但是,首先不要急于发牢骚。法庭确实没有包庇男人。
案例2
说到底,男人也很惨。喜当爹的也只赔三万。
1998年11月,倪某与粟某结婚。四年后,小栗出世。他们在2018年3月离婚。由于听到离婚传闻,倪某怀疑小粟并非亲生。所以,倪某拿出小粟用过的牙刷做亲子鉴定,倪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小栗真的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子。
原本认为自己老来得子,没想到年过六十却发现儿子并非亲生。气急败坏的倪某将前妻粟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粟某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
对倪某精神损害赔偿应由谁来估价?16年的情史深,16年的隐瞒欺骗,搁谁身上都要垮掉,但法院认为,这一精神损害只值三万元。冤屈没有?
这样对比,全职太太的离婚赔偿5万元,是否也算合理?说到底,数额和性别没有关系,法院也没有想偏袒谁,怪罪我们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不高。离异补偿虽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但参照标准。
深圳市离婚律师说法
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对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自然人对特定物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对个人权利受到损害或者对特定物权造成损害时,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个人意义的特殊事物是什么?例如,宠物、亲人的遗物、有特殊纪念价值的物品。深圳市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谈女子发现前夫婚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