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吃亏!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夫妻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
时间:2022-12-07 09:24 点击: 关键词: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无效的婚姻自始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效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可以互相继承遗产,除非是双方当事人立有遗嘱指定让对方继承自己的财产。详细内容请看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的整理。
网友咨询:
我哥哥去年遭受车祸可怜身亡,留有一栋三居室。因我家住农村,我哥哥和我嫂子也没登记就结了婚。我嫂子当初加之虚岁才20岁,还年轻,未来肯定要再婚。当初我嫂子依然住在那三居室内,我怕未来我嫂子再婚时把三居室一块带走了。那是我爸妈花费了一辈子积储独自给我哥哥买的,请问我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岁数,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八条规定,请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组织进行结婚登记。吻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获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从你所说的情形来看,你“嫂子”去年“结婚”时周岁才18,是以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并且两人也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确立夫妻关系,相互不享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你哥哥身后,三居室成为遗产,有继承资格的人按照顺序参与继承。既然你哥哥和你“嫂子”的“婚姻”无效,你“嫂子”就无权继承该三居室。
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世构成了有效的婚姻关系,那涉及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问题该如何分割?
因为有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能,以来是,有效婚姻存续时期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于国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多少看法》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时期患有紧张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量赐顾帮衬,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时期一方去世,另一方是依托死者扶养且不足劳动才能又没有生活起源的人,或许另一方对死者抚养较多,能够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不看吃亏!深圳离婚律师事务所:夫妻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zyls/1945.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