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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中房产纠纷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时间:2021-01-28 17:22 点击: 关键词:离婚房产,离婚房子的归属权,离婚房产

 

  意见律师:深圳律师。
 

  看到这期的标题,很多人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们既然买了房,为什么不办理房产登记领取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怎么证明这房子是你的?如果连房子的产权都不能固定,离婚时怎么可能分房子?

婚姻问题中房产纠纷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但在实践中,也有一部分夫妻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并全部支付房价的,或者按照福利政策购买公房并按照市场价或成本价全部支付房价的。本来,如果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明确,可以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离婚前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尚未完善。在实际审理中,法院判断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主要依据是双方是否有房产证。针对这种情况,只要一方或双方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然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类房屋的归属、分割、补偿等问题进行全面处理。

  我们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例,夫妻因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无法分割。理由是女方拒绝办理房产证,并明确表示房产证尚不具备办理条件;但男方认为房产证其实可以办理,女方想独占房子,不肯分。鉴于夫妻双方都没有房产证,也无法查询房产信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男方承担房产证具备办理条件的证明。

  男方能够提供下列证据的,可以证明该房屋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1.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已办理房地产许可证的证明;

  2.开发商出具的办理房地产许可证的通知;

  3.《购房合同》涉及办理房产证条件且已符合办理条件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

  4.同一住宅区的其他业主已明确表示业主本人已办理房产证或有办理房产证条件的见证人证言;

  5.对方承认有办理房产证的聊天记录或录音。

  在上述证据的前提下,法院实际处理房屋的归属、分割和赔偿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积极合作,案件的结果会更加明朗。

婚姻问题中房产纠纷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能提供证明该房屋具备申请房产证确定房屋所有权的条件,那么双方都得不到房产证。如果夫妻离婚,这个时候房子怎么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双方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为当事人所用。”

  考虑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既不是夫妻独有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双方只能占有和使用该房屋但无权处分,此时不可能涉及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分割问题。

  即使当事人就房屋的所有权和分割达成协议,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也不能根据该协议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当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的居住和使用,以及以后房屋的取得和所有权。对上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只能对房屋的居住和使用作出判决,不能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

  那么,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虽然法院无法判断房屋的归属,但用什么原则来判断房屋的使用权呢?

  法院在处理纠纷时,通常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比如很多家庭的房产证只登记为一人,房产证的登记人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之一;当夫妻任何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涉案房屋内有持续长期居住权时,也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如何证明他在涉案房屋长期稳定居住?如果两者有冲突,法院通常会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和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做出合理的判决。

  这也是很多人放弃补偿,选择房屋使用权的原因。具体优势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有很多争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为什么会这样?

  主要原因如下:(1)北京本地的房子价值比较大,几百万或者几千万的价值已经成为常态。近年来,房屋的价值迅速增加,甚至许多家庭选择购买房屋作为投资,这促使各方进一步竞争。(2)选择无补偿房屋的另一个原因是双方在实际分割房屋时需要协商确定房屋价值。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通过评估的方式申请房屋评估。但通常情况下,双方协商的价格往往偏低,评估价一般为房屋市场价格的10%左右。如果在协商或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价格分割,得到补偿的一方将得不到更合理、更完全公平的补偿。(3)目前北京很多地方房产都是住宅,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对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更好的抚养孩子也是极其有利的。

  虽然,没有房产证,夫妻离婚时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是否意味着以后房屋不能分割?

  其实并不是这样。《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房屋使用权处理后,当事人再次取得房屋所有权,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离婚后以财产纠纷为由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受前次诉讼终止的影响,法院也不会以不再有正当理由为由驳回案件。也有人可能会问,离婚判决涉及的房屋使用权属于女方,现在还有可能争夺房屋所有权吗?事实上,考虑到女方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她所有的情况下,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法院通常会判决女方享有房屋所有权,但据此,女方会向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赔偿的支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当然,除非双方同意男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婚姻问题中房产纠纷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如果妇女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支付赔偿,男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尽最大努力达成和解,解决内部矛盾,实现利益合理化。

  法律对你掉以轻心,在你的生活中听你律师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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